企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表情包”会侵权吗?

来源:南京软月建站  作者:小月月  时间:2023-01-11 12:25:50  点击:0

企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表情包”会侵权吗?

南京网站制作:网站新闻资讯内容更新或者微信公众号推文更新都是很多企业日常运营推广的必要工作之一,保持内容的更新可以树立企业一个良好的形象,同时也可以通过内容的不断生产增加用户粘性,让企业在用户群中持续保持活跃度。

一篇具有阅读性、趣味性较强、逻辑性的好文章,肯定不会只是单纯的文字内容,或多或少都需要相互映衬的图片组合,有的语句趣味性较强的地方可能还会需要动图或者一些搞笑的表情包图片。而且我们经常会看到不少推文中都会运用各式各样的表情包插图,有卡通漫画类型的,也有动物搞笑或者人物搞怪类型的,种种各样花样繁多。这些表情包的使用配合文字一起阅读确实会为用户理解、阅读增加很多趣味。

自商业图库维权事件以来,我们都认识到到了图片是有版权的,不能随意复制下载使用在我们的日常推文里面,所以现在不少公众号运营主体都会配有摄影师、设计师等,或者有的聘有特约摄影师为其提供图片素材,要么有的直接购买版权。目前图片侵权行为相对以往要少了很多,毕竟大家都有意识了,使用者更加注重图片的授权,创作者更加注重创造力和作品的保护。

但是,刚刚提到的很多推文中大量使用“表情包”图片是否会侵权呢?可能有的人会单纯的认为,“表情包使用也侵权?不会吧,那么多人在用,聊天也会用,推文也会有,不算侵权吧?”。

其实不然,“表情包”也算作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美术、建筑作品。

所以我们在使用表情包相关图片或者动图时一定要慎重,未经授权不可复制、修改、传播作品,这些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看别人都在使用或者说网络流行的,都不代表这些内容不会侵权。

在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等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后,南京做网站公司的小月月再次唠叨一句:“使用任何作品时,一定要做到先获得授权,然后再使用。只要是作品,不论是图片、文字、视频或者音频,亦或是“表情包”,都是由人创作的,使用者都应该征得著作权人或者合法授权代理人许可才能在我们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侵删’一类的标注都不能避免侵权,所以大家慎重的同时更加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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